国家药监局通报31批次假冒化妆品
2021年2月20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停止销售31批次假冒化妆品”的通告(2021年第5号)。
其中,有17批次是染发类产品,占了一半以上的比例,分别是4批次英涛染发膏(棕色、红色、黑色);3批次苾美斯染发膏(紫色、棕色);1批次艾娜斯染发膏(红色);2批次丹缇染发膏(栗棕色、自然黑),2批次盛彩源染发膏(自然黑);1批次丰彩染发膏(金棕铜色);1批次奥斯卡尔染发膏(红色);1批次首邦炫彩染发膏(栗棕色);1批次昌義生态汉邦染发膏(葡萄酒红色)以及1批次绮妆染发膏(自然黑)等,染发剂已然成为假冒化妆品的重灾区。
我国将进入老龄化社会,银发阶层人士逐渐增多,染发市场规模也随之增加,再加上当今社会生活节奏快、工作紧张,容易引起白发、脱发,染发剂市场可以说是不可错过的蓝海市场。
2017年我国染发市场规模为50亿,2018年75亿,2019年我国染发剂市场规模已达到135亿元,同比增长80%。据艾媒咨询预测,2020年染发剂市场将达到182亿元,市场前景非常广阔。
在这个巨大的蛋糕诱惑下,越来越多的企业入局染发行业,有些不良商家在利益的驱使下,开始生产假冒伪劣产品,这些假冒伪劣产品在市场中流通,让消费者难以分辨,严重危害人们的生命健康。
其次,是祛痘祛斑美容产品。在31批次的假冒产品中,有8批次是祛痘祛斑产品,分别是标示名称为天芝艾祛痘霜等4批次祛痘/抗粉刺类产品和标示名称为里海传说美白祛斑修护套等4批次祛斑/美白类产品。
很多消费者都有长痘、长斑的困扰,哪里有需求,哪里就有市场。和染发剂一样,正是因为需求旺盛,商家觉得有利可图,假冒伪劣产品也随之出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对消费者的健康安全造成极大的隐患。
除此之外,在31批次假冒化妆品中,还有标示名称为诺必行婴宝护肤霜1批次婴幼儿护肤类产品,标示名称为康婴健婴儿松花珍珠爽身粉(四维营养)1批次爽身粉类产品,标示名称为捷丽海藻王面膜1批次面膜类产品,标示名称为娇悦水感透亮防晒乳SPF30 PA+++ 1批次防晒类产品,以及标示名称为浩瀚烫发液等2批次烫发/脱毛类等产品。
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等法规规定,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相关经营企业立即停止销售上述假冒化妆品,深查深究其进货渠道,发现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随着2021年《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化妆品监管工作翻开崭新一页,也标志着国家部门对化妆品的监管更加严格,这可以进一步规范化妆品企业的市场竞争,保障产品的质量安全,对整个化妆品行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